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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交通局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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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齡換照專區

70-74歲換駕照免心急!

70-74歲換駕照免心急!

70歲以上高齡駕駛換照新制

為兼顧高齡駕駛人的行動需求與用路安全,自115年5月31日起,高齡駕駛定期換照年齡由75歲調降至70歲。符合資格的駕駛人收到監理機關通知後,請依通知期限完成體檢、講習及換照。

換照條件

70歲至未滿75歲

  • 完成駕駛人體格檢查並取得合格證明。
  • 參加高齡換照講習。
  • 完成後可換發有效至75歲的駕照。
  • 新制設有2年緩衝期,請依監理機關通知辦理。

75歲以上

  • 完成駕駛人體格檢查。
  • 通過認知功能測驗,或提出未患有中度以上失智症的證明文件。
  • 參加高齡換照講習。
  • 完成後換發有效期限3年的駕照,之後每3年辦理一次。

體檢資訊

體檢完成後3個月內有效,可於效期內辦理換照。

辦理流程

  • 收到監理機關換照通知。
  • 至指定醫療院所或體檢代辦場所完成體格檢查。
  • 75歲以上駕駛人另須完成認知功能測驗或提出相關證明。
  • 預約並完成高齡換照講習。
  • 攜帶相關文件至監理所站辦理換照。

應備文件

  • 國民身分證正本
  • 原駕駛執照
  • 健保卡
  • 最近2年內拍攝的1吋彩色照片

  • 體格檢查合格證明
  • 監理機關寄發的換照通知單
  • 其他通知單所列文件

實際應備文件、照片數量及規費,請以監理機關通知或現場規定為準。

高齡換照講習

 

講習內容包含最新交通法規、道路安全觀念、常見駕駛風險及危險感知體驗。完成講習後1年內有效,可於效期內辦理換照。

相關資料下載

貼心提醒

高齡換照不需要重新參加駕照筆試或路考。請長輩收到換照通知後,再依通知內容及期限辦理;如對資格或程序有疑問,可洽鄰近監理所站確認。

資料來源:交通部高齡換照新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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