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受處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無法一次完納罰鍰,得敘明理由向處罰機關申請分期繳納。
法源依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第4項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60條至第64條規定。
申辦方式
本人或委託他人至本中心各辦公室窗口櫃檯辦理。
應備文件
表單下載
委託書(WORD ∣ PDF ∣ ODF)
注意事項
違規案件受理分期付款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