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1月1日
組織修編,設停車工程、停車營運科2科,同日裁撤臺南市停車管理處。
107年8月16日
臺南市捷運工程處成立,同日裁撤臺南市捷運工程處籌備處。
106年10月26日
成立二級機關臺南市捷運工程處籌備處。
105年2月15日
成立二級機關臺南市停車管理處。
100年10月13日
組織修編,設綜合規劃、運輸管理、停車管理、交通工程科等4科及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政風室。
100年1月1日
成立二級機關臺南市政府交通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
99年12月25日
臺南縣、市合併改制升格為直轄市,成立臺南市政府交通局,設綜合規劃、運輸管理、停車管理、交通工程科等4科及會計室、人事機構。
97年1月31日
配合地方制度法,原交通局改為「交通處」,原「課」改為「科」。
96年4月20日
改制前之臺南市政府組織調整,觀光發展課移撥文化觀光局。
95年7月17日
改制前之臺南縣政府組織修編,原交通業務納入工務局,由交通科辦理。
91年10月26日
改制前之臺南縣政府成立交通觀光局,設有交通規劃、交通設施及管理、觀光建設、觀光行銷及管理課等4課。
89年1月1日
改制前之臺南市政府成立交通局,設有運輸規劃、交通管理、交通工程、觀光發展課等4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