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交通局(以下簡稱本局)置局長、副局長、主任秘書、專門委員、簡任技正,依業務設綜合規劃科、智慧交安科、交通管制科、停車工程科、停車營運科、交通事件裁決中心、秘書室、會計室、人事室、政風室。本局所屬機關:公共運輸處、捷運工程處及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
組織架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