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受處分人有違規罰鍰重繳、溢繳情形,得敘明理由向處罰機關申請退款。
申辦方式
應備文件
一、
親至本局交通事件裁決中心(臺南、麻豆、新營辦公室)櫃檯領取現金,請攜帶下列資料:
二、
不克至本局交通事件裁決中心辦理者,得申請匯入指定金融帳戶:(擇一)
(一) 請多利用「臺南市政府一站式整合服務平台」-「違規罰鍰退款申請」服務,選擇線上申辦,簡便又迅速。
(二) 亦可填妥「交通違規退款匯入指定帳戶申請書」,郵寄至本局交通事件裁決中心辦理:
(三) 匯款所產生之費用由被通知人負擔,匯費 30 元,請務必提供正確戶名及帳號,若有誤遭退匯,須再自行負擔匯費 30 元。
(四) 聯絡電話為手機者,本局交通事件裁決中心將以簡訊方式通知退款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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