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111年12月23日公布本市轄管酒(毒)駕及拒測累犯。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3項、第5項規定。
公告事項:
一、旨案違規人包含張耀德、黃建隆、林穎辰、雷淑鈴、王盈翔、陳志僥、蘇振榮、蘇民安、林智賢、劉宗珍等10人,於十年內酒駕累犯,依法予以公告。
二、違規人公布順序係以違規日期排序,同一違規日者以姓氏筆劃排序。
111年12月23日公布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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