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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交通局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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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路邊停車超過二十日後尚未繳納,亦無法至超商繳納,怎麼辦?
109/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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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如逾期未繳停車費,本處將於隔月以書面方式通知民眾補繳停車費,民眾可持該催繳通知單至各代收機構繳納停車欠費,如仍未於催繳通知期限內繳費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3項「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不依規定繳費者」規定告發裁罰並於同條第4項「欠費追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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