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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交通局商標

單位

停車拖吊

停車累進費率,周轉率升
104/12/05
2113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為提升交通繁忙路段停車格周轉率,自104121日起,於本市12條路段公有收費停車格實施累進費率後,經抽查比對部分實施累進費率路段前後停車延時,停車周轉率平均提升1.2倍,長期占用情形已有改善。
 
  交通局指出,為降低路邊停車格位對交通造成衝擊,本市規劃停車空間係以「路外停車為主,路邊停車為輔」,實施累進費率收費的措施,目的乃期實施範圍內的每次停車時間可縮短至1小時以內,或改停放交通熱區周邊路邊(外)停車格,以提高交通熱區停車周轉率,減少尋找車位繞駛或違停紅黃線所致交通衝擊,滿足民眾短期停車需求,絕無圖利委外停車場業者之情形。
 
  針對近日報載民眾不清楚累進費率停車收費計算方式,交通局特別表示,小型車計費方式以第一小時為20元、第二小時起每小時30元計之,如停車一小時是20元,二小時是50元,三小時則是80元,停車三小時是看繳費單第三小時總計的費用,非150元。

  針對台南市的停車問題,交通局擬定「停車有序」重點工作,增加停車供給包括廣設停車位、興闢路外停車場、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鼓勵民間設置停車場、閒置空地設置臨時停車場等及檢討停車管制方式(汽機車停車格位調整等),停車空間已從9957,362席增至1041083,463席,成長率46%,民間設置停車場已從9956場增至1041099場,成長率77%,空地設置臨時停車場已從99110場增至10410159場,成長率45%。交通局仍將持續於各行政區檢討增設停車空間,以提升道路行車安全及車流順暢,期望透過各種停車管制措施,使停車有秩序,商圈更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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