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定流程圖
當事人須於事故發生後6個月內提出鑑定申請。本會收件後擇日召開鑑定會議。(會議前將發送會議通知)依據鑑定會議決議函覆囑託人。不予鑑定:可申請退費。鑑定意見書:如囑託人有異議,可於收到鑑定意見書次日起30日內提出覆議申請。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