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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捷運工程處商標

常見問題

違規單(紅單)要怎麼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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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違規通知單左上角如於「須至應到案處所聽候裁決」欄位打「V」者,請至指定應到案處所辦理;違規通知單左上角如於「得採郵繳或向委託金融機構繳納罰鍰」欄位打「V」者,無論是否逾自動繳納期限,均可經由代收管道繳納罰鍰,詳情如下所列。
  2. 持違規通知單至裁罰機關繳納。
  3. 持違規通知單至郵局、農業金庫或農漁會繳納,手續費每筆10元。
  4. 於繳費期限內,持印有3段式條碼之通知單、裁決書或行政執行署通知單至7-11、全家、萊爾富及OK超商門市櫃檯繳款,手續費每筆6元,須1至3天始得銷案。或利用7-11、全家、萊爾富及OK超商門市內之多媒體資訊機(IBON、FAMIPORT、LIFE-ET及OK‧go)列印繳款單後繳納,手續費每筆13元。
  5. 監理服務網查詢以金融卡、信用卡或Taiwan Pay繳納;撥打(以手機撥打請加02)412-1366(電話號碼為6碼的地區:41-1366)轉168#以金融卡或信用卡繳納。金融卡手續費上限每筆15元,信用卡手續費上限每筆20元,Taiwan Pay手續費每筆15元。
  6. 以一卡通MONEY、嗶嗶繳、橘子支付、元大銀行、街口支付、樂購蝦皮、大咖DACARD、全支付行動支付app查詢繳納,手續費每筆13元。
  7. 代檢廠:限參加定期檢驗之車輛始得繳納,手續費每筆10元。
  8. 以「臺南市政府交通局交通事件裁決中心專戶」為受款人之郵政匯票連同違規通知單(或另行載明車牌號碼、身分證統一編號或違規通知單號等)寄至臺南市交通事件裁決中心,須另外支付匯票手續費30元及郵寄掛號費用。
  9. 罰鍰繳納方式一覽表:○表示可採此方式繳款;X表示不可採此方式繳款。
違規單(紅單)之罰鍰繳納方式一覽表
紅單左上角勾記情形 得採語音轉帳、郵繳或向金融機構繳納罰鍰 須至應到案處所聽候裁決
未逾期 逾期 未逾期 逾期
窗口臨櫃
郵局、農業金庫或農漁會
超商
印有3段式條碼的通知單
(1至3天銷案)
超商
以多媒體資訊機列印繳費單
監理服務網
電話語音
行動支付app
代檢廠
郵政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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