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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酒後駕車的處罰為何?
109/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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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對於酒後駕車的處罰,會有車輛移置保管、罰鍰、駕駛執照記點、吊扣、吊銷、禁止考領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的處分,因處分內容較為複雜,以下簡要說明。
  2. 車輛移置保管:若未同時涉及刑法公共危險者(酒測值達0.25mg/L以上或肇事),駕駛人必須繳清全部罰鍰後才能領回車輛。但駕駛人如果是初次違規且未發生交通事故者,得於申請分期繳納罰鍰後領回車輛。
  3. 罰鍰金額:
    • 若非5年內第2次違規者,罰鍰金額在1萬5,000元至12萬元之間。5年內有2次以上違規情形者,罰鍰金額至少9萬元(機車駕駛人)或12萬元(汽車駕駛人),並依次數累計金額。其中駕駛人若同時涉及公共危險受有刑事處分的話,得依處分情形扣抵相當之金額。
    • 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者,罰鍰金額18萬元,並依次數累計金額。
  4. 駕駛執照:至少吊扣1年,最重可處吊銷並且終身不得考領,未領有駕駛執照者,則禁止考領。另外,駕駛人所駕駛之車輛除大型車外,若不同於駕駛執照核發之種類,且未肇事致人受傷或重傷者,在原處分為吊扣的情形下,改記違規點數5點。
  5.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駕駛人應接受至少6小時的講習1次,累犯者,則為12小時。
  6. 汽車(包含機車)牌照吊扣2年;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沒入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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