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受理本市業者參與評選營運臺南市114年度多元化計程車客運服務
主旨:公告本市多元化計程車客運服務運價暨徵求業者參與評選營運臺南市114年度多元化計程車客運服務。
依據:依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4條、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第23條之1暨汽車運輸業審核細則第7條辦理。
公告事項:
- 徵求營運項目:多元化計程車客運服務。
- 申請資格:詳附件「臺南市114年度多元化計程車客運服務評選作業須知」。
- 經營期限:須營運至少3年。
- 申請期限:公告之翌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17時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 籌備期限:獲核准籌備日起3個月內完成籌備。
- 申請辦法:詳附件「臺南市114年度多元化計程車客運服務評選作業須知」。
發稿單位:臺南市公共運輸處 劉豐誠 (06)223-0392